以此同时,美国的城市与农村出现了明显的分化,在1900到1920年间,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了80%,而农村人口仅增加了13%,城市人口的增长,使得饮酒量大幅上升,城市中的酒吧、酒馆、赌场和妓院如雨后春笋般出现,这些生活方式的变化,极大的挑战了美国乡村清教徒们的价值观。
这使得他们成为美国《禁酒令》的坚决拥护者,随着对禁酒令的支持者越来越多,他们形成了反饮酒联盟,包括不少实业家和知识分子及政客们各自组建的联盟,这些团体开始通过各种途支持禁酒令的形成。
禁酒主义者的各种公开活动开始起效,在1916年时,美国23个州通过法律关闭酒吧和酒馆,并且禁止生产酒精饮料。在1917年11月时,美国国会通过了禁止生产白酒的法令,在1917年的12月,美国的国会又以参议院投票65比20、众议院投票282比128的领先优势批准了《禁酒令修正案》,并在1917年7月正式生效。
宪法修正案生效后,所有的酒吧经营活动都成了违法行为,在1920年1月,《禁酒令》正式成为美国的法律《国家禁酒法案》,此法案也被称为《沃尔斯特法案》,虽然威尔逊总统当时对这一法案行使了否决权,但由于议会制的原因,未能阻止此法案获得通过。
02
禁酒令为什么又被废除?
美国《禁酒令》的正式立法,让反酒人士获得了巨大的成功,但是这一法案虽然获得通过,却未得到美国大众的支持,在1931年美国进行民意测验时,《禁酒令》问题成为美国人最关心的问题,甚至超过了其他的司法及就业问题,大众并不认同禁酒令这一法律。
在此情况下,美国的民主党派和天主教徒又发起了反《禁酒令》的各种运动,当美国进入大萧条之后,民主党人走上了政治舞台,重新成为美国的执政党。
在1933年,美国宪法第21条修正案通过,美国的《禁酒令》也正式被废除,1933年12月,美国大部分的州政治都批准了这一修正案,美国宪法第21条修正案撤消了第18条修正案,这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被撤消的修正案,宣告获得立法的《禁酒令》在13年后寿终正寝。
其实,在美国《禁酒令》的实行的期间,美国也并没有真正实现“禁酒”,因为人们在家里、在宴会上适当饮酒,本身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,禁酒令实施后,人们不但没有不再饮酒,而且还出现了饮酒数量继续增长的趋势,禁酒令实施后,人们对酒的人均消费远远超过禁酒之前。
并且,《禁酒令》还导致了酒类价格的飙升,在 1920年代中期时,啤酒、白兰地、烈性酒的价格上涨了3~7倍,并且人们的饮酒偏好从啤酒转向了蒸馏酒(更容易提取),《禁酒令》使得数百万的美国人更加倾向于饮用烈性酒。
03
禁酒令初衷与实现情况的偏差
美国《禁酒令》的拥护者当初为了推动禁酒令生效,提出了很多饮酒的危害及禁酒令将带来的好处。
在白酒的危害上,他们认为:
第一,白酒是一种有毒的液体,对所有生物都有害,自然对人类也明显有害;第二,白酒是一种“毒品”,会让人上瘾,从而让无数人成为白酒的“奴隶”;第三,白酒会让大多数人饮酒后不工作,降低社会经济活动的效率,从而剥夺大众的财富;第四,白酒会让多“酒疯子”们精神错乱,从而引发大量犯罪;第四,白酒会导致政治腐败和大众道德败坏;第五,白酒会降低国民整体的素质,对国家的自由与制度产生负面影响;第六,白酒会破坏家庭和睦,影响国家教育进步......总之,白酒的危害太大了,甚至比战争、瘟疫和饥荒加起来的危害还要大得多。
而他们认为通过禁酒令,则一方面可以提高社会劳动生产效率,减少腐败等,这甚至得到了当时大实业家洛克菲勒的支持;另一方面,禁酒令可以明显降低犯罪率,让整个国家更加安全。
但从实际情况来看,与禁酒令的初衷却出现了明显的偏差,禁酒令生效之后,正规的酿酒业和蒸馏业成为违法行为,这就导致在这一行业中的无数人都失去了工作,美国的失业率大幅上升,从而进一步推动了美国的经济衰退。
并且,为了实施禁酒令,就需要大量的禁酒执法以及关押违法人员,使得民众为此缴纳更多纳收,而政府又因禁酒令而失去了酒行业带来的税收收入,税收负担加重,民众生活水平进一步降低,进而出现了公务员贪污腐败等现象,恰恰与当初禁酒令拥护者提出的目标背道而驰。
在犯罪率方面,《禁酒令》生效之后,美国的杀人犯罪率有增无减,而且出现加速上升之势,1921年为实施《禁酒令》的第2年,每10万人中就有8.8起杀人犯罪,犯罪率上升了19%,达到美国最高杀人犯罪率的纪录。
通过数据可以发现,在《禁酒令》令实施前10年,美国每10万人杀人犯罪率平均为6.1,而在《禁酒令》实施期间,每10万人杀人犯罪率平均为8.4,特别是在禁酒令实施的最后一年,每10万人杀人犯罪率平均高达9.7,而在《禁酒令》取消后10年,每10万人杀人犯罪率为7.0。可见,《禁酒令》非但没有降低犯罪率,反而将犯罪率推升到美国历史最高的水平。
04
禁酒令失败的启示
上世纪初美国禁酒令的失败,属于行政式决策的典型失败,用少部分人的意图和道德评判标准来代替市场化决策,最终带来的坏处反而大过了其所带来的好处,这是一种少数人强加于多数人愿望的错误决策,既浪费了巨大的国家资源,也切断了重要的财政收入渠道,不但没有减少犯罪,还助长了犯罪率的上升。
美国的《禁酒令》也被相关学者评为美国过去100年里最糟糕的经济决策之一。
以史为鉴,美国《禁酒令》的失败其实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思考:通过行政来影响人们从事互惠互利的交易很难获得成功,而且还会产生更多负面的影响,当人们自由的互利行为受到限制时,他们会采用更多手段来达到目的,突破法律和条款的限制,从而出现大量让人感到遗憾的结果,这反而会帮助犯罪份子富裕起来,比如从事非法经营、走私等可以更容易获得暴利。
比如当人们都争相购买某一商品时,首要考虑的是大众的需求有多少,从供需关系找到平衡点,而不是盲目的限购,因为限购会造成更严重的供需失衡,同时会让很多人寻求突破限购的约束,从而滋生出权力寻租等等负面影响。
因此,经济决策更应该从市场化的角度出发,合理考虑人们的正常需求,需要考虑行政政令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,从而更为长久地、广泛地利弊权衡,否则表面上看起来合情合理并占据道德制高点的很多经济决策,可能最终带来的坏处会远远大于其产生的好处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